《物权法》关于担保物权的创新及审判实务面临的问题(上)
@@ 我国物权法所构建的物权体系包括自物权与他物权,而他物权又包括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这一立法结构将担保法关于物的担保的规定置于物权法的制度框架之内,形成由物权法总则所统领的统一协调的担保物权制度体系.物权法在担保物权编不仅对担保物权的一般性问题有所创新,而且对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典型担保的具体制度亦在担保法基础上有诸多增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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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8-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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