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和谐社会中的裁判合理性以实现途径为视角

引用
@@ 和谐社会并不意味着没有矛盾,而是着重强调矛盾可以并且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其中,司法是解决矛盾的一个重要平台,对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司法在宏观上调节社会利益冲突过程中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司法在微观上以公平的程序和正义的结果来满足个体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和谐社会是以法治为基础,它不但强调社会的安定性,也同样关注个人利益的充分保护,并非以牺牲个人利益为代价来满足社会的安定性要求.构建和谐社会对于司法而言,就是要最大程度地实现个案的正义.所谓个案的正义,是指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不仅要合法,也要合理,即符合善良的道德标准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规则.

构建和谐社会、裁判、合理性、司法、个人利益、正义、解决矛盾、安定性、社会秩序、利益诉求、定性要求、道德标准、冲突过程、安定有序、牺牲、维护、平台、判决、基础、规则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70-7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7,(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