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 2007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9次会议、2007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这是依法惩治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犯罪,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彰显以人为本理念,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深入理解和掌握<解释>的主要内容和基本精神,现就<解释>起草过程中的若干问题作一介绍和说明.
法律若干问题、矿山生产安全、理解与适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应用法律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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