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持假枪抢劫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节
@@ ”持枪抢劫”是我国现行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加重情节.很多学者都认为,这里”持枪抢劫”中的”枪”只能是真枪,对于持假枪抢劫的,不属于该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为此,笔者曾专门在《法律适用》2005年第11期上发表文章表示了质疑.”1”但对笔者的观点,周盖雄先生专门进行了驳斥.他认为,有关持假枪抢劫是否属于刑法第263条规定的加重情节的争论,实际上提出了一个怎样衡量犯罪社会危害性的问题.
抢劫罪、加重情节、持枪抢劫、刑法第、法律适用、危害性、学者、犯罪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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