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债务由股东承担是否属于债务转移本案保证人应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 ”案情”1998年10月,因云南省玉溪市大营街水泥制造有限公司(简称水泥公司)接管案外人的财产时资金紧缺,便由其投资设立的达隆公司出面为其向银行借款.达隆公司遂与玉溪工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达隆公司向玉溪工行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云南省玉溪市光华造纸厂(简称造纸厂)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在提供担保时知道该笔借款是用于接管案外人的财产.后借款到期后达隆公司未按约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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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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