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发回重审制度之重构
@@ 在有关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诸多问题之中,现行发回重审制度的命运相当引人注目.很多学者、法官对发回重审制度提出了置疑,批评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现行发回重审标准不明确,范围不确定;”1”二,现行的”或发回重审或改判”的选择性程序安排,使诉讼程序缺乏统一性和稳定性;”2”三,发回重审易成为二审法院回避矛盾和庇护一审法院错误的工具;四,发回重审造成诉讼拖延,损害司法效率,增加当事人的讼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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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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