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植物人的法律人格及补正——植物人法律问题研究之一
@@ 一段时间以来,美国人夏沃·特丽的命运成了全世界关注的焦点,这位41岁的女植物人在15年前被确诊为"永久性植物人",并被认定无任何康复可能.从那时起,特丽只能依靠人工进食管维持生命.1998年,特丽的丈夫迈克尔向佛罗里达州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拔去特丽身上的进食管,对其实行安乐死.而特丽的父母则强烈反对迈克尔的做法.从此,特丽的丈夫和父母就为她的生死抉择展开了长达7年的法庭抗争.不同的法院作出不同的判决,特丽的进食管几经拔除和插上.2005年2月25日,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同意于3月18日拔去维持特丽生命的进食管,终止对她的救治.特丽的命运又一次牵动着全世界民众的神经,并引发了一场触及医学、政治、道德、法律等各种命题的关于植物人的争议.目前,美国像特丽这样活着的植物人有1万人以上;在我国,粗略估计有10万人左右.[1]
法律人格、植物人、法律问题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3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