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判文书繁简分流的标准与形式
@@ 一、国外裁判文书繁简类型的分析与思考在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所谓裁判文书的说理性是相对的,文字的长短与论证本身并不涉及实质问题.英美法系国家法官司法判决充分的说理、缜密的分析、广博的涉猎、飞扬的文采与精美的风格,并非是针对当事人,而是针对其他法官以及实务和学术法律职业群体,以便对后续同类案件的审判产生决定性的作用,使其司法经验与智慧得以传播.事实上,以旁征博引为特色的美国裁判文书,也并非总是那样长篇大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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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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