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司法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管窥西澳大利亚法院的公共信息官制度
@@ 增加司法透明是法治国家法制建设必然的发展趋势,而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就是媒体的报道与宣传.在言论自由与法治的社会中,由于媒体对司法的特殊宣传作用,使得媒体与法院的关系成为各国司法界非常关注的重要问题.实际上,媒体与法院的关系从根本上说是言论自由、司法透明与司法独立的关系.两者健康的关系应当做到既保证公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保障公众的舆论监督权,同时又能维护司法独立,使司法活动免受舆论的摆布.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一个合理、可行的制度.为实现这一目标,澳大利亚的西澳洲(West Australia)最高法院建立了公共信息官(public information officer)制度,并且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平衡了法院与媒体的关系,成为沟通司法与民众关系的桥梁.
构建、司法透明、桥梁、西澳大利亚、最高法院、公共信息、制度、媒体、言论自由、司法活动、司法独立、舆论监督权、宣传、司法实践、解决问题、公众、法治国家、法制建设、发展趋势、知情权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