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纠纷诉讼管辖若干问题分析兼谈法释”2005”9号批复的理解适用
@@ 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国际上,政府征地、居民动迁必须是确因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不征地的情况下,居民才须为大局做出让步,但政府必须提出需要征地的、法定的、足够的理由并且提供不低于市场价的补偿.可见,我国各级政府出于城市建设或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对居民房屋进行拆迁,如果理由充分且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符合宪法和国际惯例,无可非议.
拆迁纠纷、诉讼管辖、问题分析、批复、城市建设、政府、征地、居民动迁、基础设施建设、补偿、建设和发展、宪法、土地、国家、国际惯例、公共利益、法律规定、被拆迁人、市场价、征用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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