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不破租赁相关问题探讨
@@ ”案情及审理”2000年5月22日,北京某纤维厂机修车间实施改制,由该车间34名职工共同出资成立某金属工贸有限公司,机修车间的43台设备经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公司以45.13万元的价格买断,并一次性支付了设备转让费.2000年8月8日,公司与北京某纤维厂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某金属工贸有限公司租赁原北京某纤维厂机修车间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其中厂房建筑面积3307平方米,土地面积964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00年7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30日止;某金属工贸有限公司一次性于当年的8月10日前预付5年的租金,2005年7月31日至12月31日的租金,于当年的8月10日前付清,2006年至2020年的租金,于每年的1月10日前付清.
买卖不破租赁、机修车间、工贸有限、北京、租金、纤维、金属、会计师事务所、一次性支付、租赁期限、租赁合同、土地面积、设备、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厂房、转让、职工、生产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