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优先权若干问题辨析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参照”船舶优先权”和”航空器优先权”的概念,下文简称”建设工程优先权”)制度的创设,使原属普通债权的建设工程价款”鲤鱼跳龙门”,一跃而优先于有抵押权的债权.笔者不拟对这一制度的法理依据和立法妥当性予以置评,仅就其司法实务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探讨、研究.
建设工程、船舶优先权、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制度、普通债权、实务问题、法理依据、妥当性、航空器、抵押权、整理、司法、龙门、立法、鲤鱼、概念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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