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事争议处理受案范围的再调整兼论人事争议与劳动争议的合理定位与分工
@@ 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在我国较早前即已存在,但以仲裁和诉讼作为主要救济手段的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则在近些年才正式浮出水面.在迅速发展的同时,这项制度目前也面临着诸多在理论上急需澄清以及在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首当其冲的一个重大课题便是如何合理地确定其受案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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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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