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探索和实践
@@ 一、我市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2003和2004年,我市两级法院分别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939件和804件,二审劳动争议案件353件和379件,约占同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案件数的30%.这些案件的争议原因多种多样,涉及除名、解除、变更或终止劳动合同、变更保险和福利待遇、工伤、下岗、追索劳动报酬等多方面(各类案件比例见表一).而所涉及的用工单位亦呈现多样化特点,既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也包括私营企业、三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经济成分、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用工单位(涉诉的各类用工单位比例详见表二).在我市法院作出的劳动争议案件生效裁判中,劳动者胜诉的约占38%,企业胜诉的约占31%,其余的为双方各有部份胜诉.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用工单位、私营企业、胜诉、机关事业单位、法院、仲裁委员会、所有制形式、个体工商户、争议原因、生效裁判、三资企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经济成分、集体企业、基本情况、国有企业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