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印象主义语境之下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对该原则在准据法确定方面若干司法实践之考察
@@ 不同法域实体法律的选择与适用是法官在处理包含外法域因素民商事案件的过程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这一过程不仅体现了涉外”1”案件与纯内国案件的区别,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当事人实体权利在诉讼过程中的具体走向.而现阶段的司法实践状况表明:仍有相当多的准据法确定过程并未顾及这一问题,司法裁判缺乏对案件实体法适用合理性的阐释.如果进行进一步的考察,则不难发现在法律适用的技术角度,还隐藏着为表面合理所掩盖的规则缺失,即:对赋予法官最大限度司法自由裁量权之最密切联系原则在实际适用中表现出来的较明显的法律印象主义倾向.有学者指出:最密切联系原则适用过程中的”法律印象主义”是指该原则的出现使国际私法在立法上被简单化,从而使”对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判断成了法官个人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感情的综合结果,成为法官的一种印象”.”2”法律印象主义是自由裁量在最密切联系原则领域无规制发展的产物,建立在此基础上的案件准据法确定方法有时已经成为程序正义、实体公平的诉讼价值目标实现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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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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