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诉方式的思考
@@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以下简称为无独请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有两种:一是申请参加,二是人民法院通知参加.但无论是现行立法本身,还是其在司法实践中的运作,均存在一定的问题.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诉讼法、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立法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65-68
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民事诉讼法、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参加诉讼、通知、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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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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