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我国仲裁裁决效力阻却制度的缺陷及其完善--取消仲裁裁决之不予执行

引用
@@ 一、问题的提出--关于仲裁裁决效力阻却制度 仲裁裁决的效力阻却,是指人民法院在仲裁裁决生效后,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利用国家法律赋予的司法监督权,阻却仲裁裁决效力的顺利实现.仲裁裁决效力阻却制度的本质意义是国家权力对个人权力的约束,也是社会利益对个人利益的必要规制,它在防止仲裁裁决损害公共利益、杜绝当事人私权利滥用方面起着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上,仲裁裁决效力阻却制度包括不予执行和撤销两种具体的实施方式.

仲裁裁决、裁决效力、不予执行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81-82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5,(4)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