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鉴定结论的选择适用规则研究
@@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依照合法程序和科学方法对案件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所提供的结论性意见.由于鉴定人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的不同、研究能力大小的差异、鉴定采用的方法和设备先进程度的差别、鉴定对象复杂层次的难易,鉴定标准依据等级的区别,以及其他因素介入的深浅,常引发鉴定结论的争议,一次鉴定难以确认争议的事实,导致在一个案件中同一个专门性问题经两次或多次鉴定出现性质不同的多个鉴定结论,甚至有些鉴定结论截然对立,诉讼争执的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在原有的模糊基础上又新增了一些被”专门知识”或”科学知识”蒙盖下的认识困难.本文拟就从解构争议鉴定结论产生的原因作为路经基础,针对司法实践选择适用争议鉴定结论的一些误识或误导提出质疑,并在诘问的基础上构建解决争议鉴定结论的程序路径和适用的规则,以期有利于司法实践.
鉴定结论、司法实践、鉴定人、基础、专业水平、专门知识、知识结构、研究能力、选择适用、科学知识、科学方法、鉴定对象、程序路径、标准依据、案件、诉讼、设备、模糊、解构、鉴别
D9 ;R-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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