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亟待解决的若干问题探讨
@@ 一、关于受案范围<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对于受案范围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焦点集中在抽象行政行为、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以外其他权利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居间裁决行为、行政机关的证明行为是否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以及对国家行为的界定方面.1989年行政诉讼法确定受案范围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是不宜太宽,而应逐步扩大,以利于行政诉讼制度的顺利推行.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抽象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制度、指导思想、其他权利、国家行为、人身权、财产权、证明、侵犯、焦点、裁决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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