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刑事纠纷的纠纷之解决兼论刑事诉讼法再修改时程序裁判机制的建立
@@ 刑事程序的独立价值已经得到了理论界的广泛认可,但由于程序裁判机制的缺乏等原因,实践中无视程序的现象依然普遍.基于此,本文拟对在解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的纠纷的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程序性纠纷的解决机制予以尝试性的探讨,以期能有助于遏制司法实践中漠视程序的现象,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刑事诉讼结构,更好地发挥程序的独立价值,体现程序的正义功能,从而加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以真正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刑事诉讼目的.
刑事纠纷、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刑事程序、犯罪嫌疑人、独立价值、刑事诉讼结构、被告人、刑事诉讼目、司法实践、人权保障、解决机制、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程序性、正义、优化、理论、构成、功能、裁判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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