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处理方式的分析和建议
@@ 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程序为一裁二审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并作出裁决后,对该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对该裁判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于二审人民法院,经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裁判后,劳动争议纠纷才能最终得到解决.笔者认为目前这种处理方式至少有以下明显的弊端:
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人民法院、法定期限、仲裁委员会、法院审理、裁判、一裁二审、裁决、申请人、前处理、当事人、上诉、起诉、纠纷、程序、弊端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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