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报票据丧失行为初探
@@ 一、问题的提出案例:2000年10月,甲商贸公司以丢失一张号码为ⅣX0042900,收款人为乙广告公司的转帐支票为由,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书,并在<人民法院报>上登出公告.2001年3月,乙广告公司以甲商贸公司拖欠广告费为由,将甲商贸公司告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其证据之一就是上述被银行退票的ⅣX0042900号支票.
票据丧失、区人民法院、商贸、广告费、北京市、转帐支票、银行、公示催告、朝阳、通知书、证据、收款、号码、公告、案例
F83;DF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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