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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行为效力辨析

引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35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股权转让、公司法、出资、人民共和国

D0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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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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