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认定中若干问题研究
@@ 一般认为,我国刑法中的立功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立功即指<刑法>第68条规定的与自首、累犯、数罪并罚及缓刑相并列的一种独立的刑罚裁量制度,而广义的立功则既不仅包括<刑法>第68条所规定的刑罚裁量制度的立功,而且还包括刑罚执行制度的立功,如<刑法>第50条规定的”死缓犯的立功”、第78条规定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及管制犯可以或者应当获得减刑的立功”、第449条规定的”戴罪立功”等.本文主要探讨的是狭义上的立功.
立功、若干问题、刑法、刑罚裁量、刑罚执行制度、广义与狭义、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数罪并罚、自首、死缓、拘役、减刑、缓刑、管制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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