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委员会的职能与组织欧洲各国法院的司法行政管理模式比较研究
@@ 一、司法委员会概述
欧洲各国基本上都设有负责司法机构行政管理工作的委员会,有的称"司法委员会",有的则称"司法官委员会".这一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作为政府和法院之间的中间人,从而以某种方式或在某些方面保障司法机构的独立.在不同的欧盟国家,司法委员会有不同的职能.有的司法委员会是作为任命法官和监督法官违纪行为的机构(如法国和意大利),有的司法委员会则作为行政部门,在预算和法院的金融和行政管理事务中如办公用房、教育、办公计算机化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作用(如瑞典和丹麦).
管理模式比较、司法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模式、司法委员会、欧洲各国
D918.9;F272.92;F5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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