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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纠纷案件中医疗机构过失的认定

引用
@@ 一、医疗事故以医疗机构的过失为必要条件<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这个规定,确立了医疗事故的四个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纠纷案件、医疗机构、医疗卫生管理、医务人员、医疗活动、行政法规、人身损害、护理规范、过失、构成要件、部门规章、诊疗、患者、法律

D9 ;R1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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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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