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标会』案件实务研究
@@ ”标会”是我国一种古老的民间信用互助形式.一般由发起人(会头)邀请若干人参加,约定每月、每季或每年举行一次,每次交一定数量的钱款,轮流交由一人使用,借以互助.通常”标会”范围小、会额少、运转周期短,性质上仅限于互助,用于日常生活、生产,不以营利为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民间资金呈爆炸式增长,”标会”作为一种民间融资活动,因其获利较高吸收了大量社会闲散资金,迅速发展壮大.其性质也由原先的经济互助普遍转变为纯以营利为目的的地下金融交易,甚至于成为一些会头诈骗的工具.由于”标会”形式多样、情况复杂,司法实践中对”标会”案件的处理往往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笔者在此略作探讨,希望能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有所裨益.
民间融资活动、案件、信用互助、运转周期、营利、闲散资金、司法实践、民间资金、经济、金融交易、高吸收、发起人、爆炸式、转变、诈骗、增长、生产、人参、获利、工具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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