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公正与中国法治之路
@@ 程序公正是相对于实体公正的概念.按照当代”公正理论集大成者”罗尔斯的分类,公正包括实质公正、形式公正和程序公正三大类.实质公正是关于社会的实体目标和个人的实体性权利与义务的公正;形式公正是指严格地、一视同仁地依法办事;程序公正则是指在制定和适用规则的过程中程序具有正当性.”1”实际上,形式公正是实质公正最初级的要求.特别是由于近代法向现代法转变的过程中出现了从形式平等向实质平等、从一体保护到弱者救助、从法的安定性向法的妥当性的转变--亦即是从形式公正向实质公正的转变,形式公正更不可避免地被实质公正包容和吸收,共同构成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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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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