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司法权及其他
@@ 司法是一个与立法、执法(行政)相对应的概念.对司法的界定在理论上众说纷纭,但一般说来,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应用法律解决纠纷,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司法作为法治社会中一个极富实践性的基本环节,是连接国家与社会之间的主要桥梁,是法律制度是否完善的检测站,是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殿堂.”1”毫无疑问,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司法的核心内容,但在现代意义上,司法又往往包括一些诸如仲裁、行政裁判等所谓”准司法”的内容,因此,司法的概念又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上也即通常意义上,司法仅指与立法和行政相对应的法院的审判活动.广义上,司法则是指包括基本功能与法院相同或相似的仲裁、调解、行政裁判、司法的违宪审查、国际司法等解纷机制在内的,以法院为核心并以当事人的合意为基础的,由国家强制力作为最终保证的,以解决纠纷为基本功能的一种法律适用活动.”2”
司法机关、行政裁判、审判活动、解决纠纷、基本功能、法院、国家与社会、法律制度、狭义与广义、国家强制力、公平与正义、仲裁、违宪审查、立法、解纷机制、基本环节、国际司法、概念、法治社会、法律适用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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