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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引用
@@ 一、起草背景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城镇居民住房的社会化和商品化,商品房买卖纠纷日益增多,针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的房地产纠纷案件,我院曾于1995年12月27日制定了<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使房地产纠纷得以及时、有效地处理.<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房地产市场秩序虽较以往有了较大改观,但由于房地产市场处于发育阶段,市场管理机制尚不健全,商品房交易行为很不规范,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大量增加.全国法院2002年受理的8万多件房地产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占25%,而在2003年第一季度受理的6898件房地产案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就占近50%.同时,实践中出现的商品房包销、商品房担保贷款(按揭)等新问题也亟待解决,而现行的法律法规比较原则,人民法院在审理商品房纠纷案件中就会遇到法律适用的难题.

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理解与适用、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纠纷、住房制度改革、市场秩序、人民法院、开发经营、交易行为、管理机制、法律适用、法律法规、发育阶段、担保贷款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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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

1004-7884

11-3126/D

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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