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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建构及相关问题

引用
@@ 一、构建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理性思考(一)法理分析行政法最基本原则是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先取证,后裁决”原则,故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内容仅限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形成的案卷,对于案卷以外的证据,一般不予接纳.一般情况下,法官通过行政机关的案卷进行书面审查就可以全面了解案情,并作出比较符合客观实际的裁判,毋需进行言词审理.因此,设立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符合行政执法”先取证,后裁决”的行政法理论.设立简易程序同时符合”及时行政”的理论基础.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法理论、案卷、言词审理、行政执法、书面审查、审查内容、取证、理性思考、客观实际、法理分析、裁决、证据、司法、基础、构建、法院、法官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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