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的实践理性
@@ 在西方法学著作中,许多法律思想家阐述了一个几乎相同的命题,”法律是理性的命令”.然而,理性这一语词是一个颇具包容力的概念,人们可以从多角度去把握,包括行为上的自我约束能力,认识论上有条理的逻辑思考能力及非情绪化因素,价值观念上客观公正的评价尺度等等.
法官、约束能力、评价尺度、逻辑思考、力的概念、客观公正、价值观念、法律、思想家、认识论、化因素、方法学、多角度、著作、行为、情绪、命题、命令
TU3;G4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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