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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无权代理、越权代理责任

引用
@@ 民法上,以代理权的有无将代理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无权代理包括所谓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狭义的无权代理一般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票据法一般不规定表见代理,就狭义的无权代理而言,考虑越权代理行为并非绝对无权而单独强调.所以,<票据法>上的无权代理,按民法的分类,是指将越权代理排除在外的狭义无权代理.

票据法、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代理权、越权代理、表见代理、广义和狭义、有权代理、代理行为、民法、法的分类、非绝对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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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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