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再审程序的立法构想
@@ 布什与戈尔在竞选美国总统时曾经有过一段插曲:双方对选票的有效性产生争执而诉至法院,经司法最终裁决,布什胜诉.戈尔未因败诉而耿耿于怀,反而向布什表示祝贺.与其说这是一件总统候选人之间的官司,不如说这是一个法治国家的一段司法佳话.透过该事件,我们可以了解到一个事实:在美国,司法的公信力是至高无上的,法院的终审裁决不容否定.而在我国,观念的落后、制度的缺陷等种种原因,使司法公信力受到空前严峻的挑战,法院的生效裁判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质疑和否定,一群庞大的申诉大军日夜穿梭于各级党政和司法部门之间,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推翻法院现有的生效裁判.对此现象,笔者心中一直深存忧虑--是重新设计我国再审制度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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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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