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信托的法律冲突及法律适用
@@ 信托是源于英国衡平法的一种为他人利益管理财产的制度,其独具一格的法律构造是:财产所有人(称为委托人)将其财产权转移或设定给有管理能力且足以信赖的人(称为受托人),使其为一定之人(称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管理或处分该财产.简言之,信托就是委托人、受托人及受益人三者间所存在的一种以财产权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的这一法律构造,使其在操作上极富弹性,且深具社会机能.
涉外信托、法律冲突、财产权、法律构造、委托人、受益人、受托人、管理能力、他人利益、法律关系、产权转移、衡平法、中心、制度、英国、机能、弹性、处分、操作
D92;DF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4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