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制度与人证方式之确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主要问题透视之三
@@ 一、证人制度与人证方式确立之架构在证据法理上,人证与物证相对而言,所谓人证,是指通过人的亲身感知或者通过人的专门知识与经验并借助科学手段用于确定案件待证事实的证明方式.人证在证据法意义上又可被称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相对应.同时,在现代司法理念下,采用人证作为证明方式,是直接言词原则和证据辩论主义的体现.
证人制度、证方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直接言词原则、证明方、专门知识、言词证据、实物证据、司法理念、科学手段、待证事实、辩论主义、经验、架构、感知、法意、案件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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