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判决书的撰写技术
@@ 中国的文化传统历来轻视技术,包括制度性的技术,但法律的本质就是程序的、技术的,脱离技术实现的规范只是写意的宣言.裁判文书改革的研究应当尽早地从”写什么”深入至”怎样写”.随着司法改革的探索不断深入,裁判文书的撰写风格在公示判决的形成过程、增强文书的说理性等方面有明显的进步:在事实的认定部分均注明支持该事实的证据,在引用法条做出结论之前均有一段比较完善的理由阐释,体现了法官在增强判决说服力方面的努力.
民事判决书、技术、裁判文书、法律的本质、增强、形成过程、文书改革、文化传统、司法改革、制度性、说理性、中国、证据、早地、宣言、规范、公示、风格、法条、法官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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