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责任与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主要问题透视之一
@@ 一、证明责任的基本属性与司法解释有关内容兼容性之分析证明责任,亦称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就诉讼上的特定待证事实,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为了满足法官形成某种确信心证的需要所应负担的相应责任.民事诉讼系解决有关当事人私权利益纠纷的程序,因此,自古罗马法以来就一直沿循”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主张负有证明责任,而从法官职能上看并不负担任何意义上的证明责任,仅以裁判者的角色居中享有”心证”的职权.
证明责任、分配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证据、当事人、责任原则、诉讼请求、司法解释、事实主张、举证责任、基本属性、古罗马法、法官、待证事实、诉讼系、私权利、兼容性、裁判者、职能
D9 ;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2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