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的特征与法学教育的二元结构
@@ 一、在现代社会中,法律是一种专业化程度很高的职业,它与医师、建筑师、会计师等类职业一样,都需要在大学教育基础上进行系统的专门的职业训练后,才能进入该职业,担负起职业所要求的职责近代意义上的第一所大学所设立的第一个学院就是法学院,与此相关的还有神学院、医学院.法律职业这一种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包括法律思想、学术流派、价值标准和各种制度规定在内的法律知识体系,以及从事法律职业必须具备的高度专业门化的法律思维、法律意识、法律语言、法律方法、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信仰和法律伦理等等.与这种基于职业的特定内涵和特定要求而逐步形成的与法律职业相适应的是专门从事这一职业的法律人(法律家、法律职业共同体)和法律人才培养体制.考察各国的情况,从狭义上讲,从事法律职业的主要指的是律师、法官以及检察官(在大多数国家,检察官并非独立的法律职业,往往是由政府律师或公职律师出庭提起公诉时,充任检察官或公诉人角色),就律师而言,又具有多重角色,他们中除有些担任辩护人或代理人参加诉讼外,更多的是在立法机构、政府部门、公司和社会其他机构中从事非诉的法律事务、研究法律和传授法律的立法人员、法律研究人员和教学人员.与此相应的还涉及到从事法律辅助职业的人员,他们是为司法及其他法律活动服务的.(就我国的情况看,一般分为四类,即法律辅助事务类、法律执行类、基层法律实务类和法律技术类).综上所述,从事法律的人员一般有三类:一是应用类法律人才,主要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二是学术类法律人才,主要指法律教师和法学研究人员;三是指法律辅助类技术应用人才,主要职责是辅助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工作.其分工与医师和护士、工程师和技术员的主辅结构相似.此外有的还包括立法人员、仲裁员、公证员等人员.法律职业分工和职业结构的形成及其演变,主要是由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形态决定的,同时,也是随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人力资本理论的广泛运用逐步发展而来的.
法律职业共同体、特征、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人员、检察官、政府律师、法律人才、辅助、专业化、社会发展阶段、人力资本理论、立法、技术应用人才、法官、职责、职业训练、职业结构、知识体系、政府部门、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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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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