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保证的民事责任
@@ <担保法>第6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它是以保证人的信誉和一般财产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前提是保证合同有效.然而,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无效保证的情形还不少,本文试就无效保证的法定事由、责任形式、免责要件等问题作些研究.
无效保证、履行债务、保证人、债务人、责任形式、担保法、合同有效、法定事由、保证责任、债权人、行为、信誉、实践、免责、财产
DF5;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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