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起特殊侵权案引发的思考
@@ 一、案情2000年4月15日,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称该县某乡村民李某之子被绑架.该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公安局政委为组长,副局长具体负责的专案组,明确安排该县刑警队副队长吴某同另一刑警张某守候在李某家中.当晚十时许,李某之子被绑匪放回家,带回了一封恐吓信和一枚手榴弹,绑匪称:”如果不按时送钱,手榴弹就会爆炸”.吴某在电话中向副局长汇报了恐吓信的内容,并说有一颗假手榴弹.
手榴弹、公安局、恐吓信、刑警队、局长、专案组、政委、乡村、汇报、队长、电话、爆炸、报案、绑架、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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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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