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事故精神损害赔偿兼谈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现实意义


@@ ”案情”原告汪凤兰之女刁春晶(26岁)因自觉下颏过长,于1998年1月4日到被告红十字会医疗整形美容科就诊,要求行长脸改短术.该科主任周晓天医师推荐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整形外科医院颅颌面外科教授归来为其做手术.1月9日,刁春晶到医院做了术前常规检查,周晓天医师及麻醉科张娟副主任医师与刁春晶进行了术前谈话,交代了禁食等注意事项及术后可能出现呕吐、误吸、窒息等各种并发症,要求其家属前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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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9;D9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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