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单纠纷案件之定性与审理
@@ 1992年至1997年间,由于我国的金融体制尚不完善,特别是融资渠道有限导致用资单位的资金短缺,致使金融市场出现大量社会游资脱离金融监管,非法流转并造成权益纠纷突发的社会现象,这一社会现象涉及范围之广、纠纷金额之大是改革开放以来所未有的.社会各相关主体为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纷纷向司法机关请求司法救济,形成了涉诉金额数百亿元人民币的经济纠纷案件和涉案金额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刑事犯罪案件,因为这批案件均以银行大额定期储蓄存单为表象特征,司法界将其命名为”大额存单纠纷”.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数量从1997年开始上升,到1999年达到高峰,即多数存单纠纷案件已经受理,但从已审结的存单纠纷案件来看,存在的问题仍然很多,案件的处理质量仍有待提高,许多矛盾并未得到根本有效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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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TP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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