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司法公正与诉讼效率谈民诉法第153条之修改
@@ 民事诉讼法第153条中作了这样的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这一规定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被适用,应当说是正确的,但在当今司法理念不断更新、司法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的时代背景下审视之,用”公正与效率”这一尺度衡量,笔者认为,这一规定应予修改.
司法公正、诉讼效率、司法制度改革、民事诉讼法、公正与效率、证据不足、司法实践、司法理念、人民法院、撤销原判、重审、时代、审视、判决、尺度、裁定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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