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 新刑法第311条规定:”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统一罪名的司法解释,该条的罪名被确定为”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间谍犯罪证据、国家安全机关、罪名、有期徒刑、新刑法第、司法解释、犯罪行为、收集、拘役、管制、调查、颁布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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