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364条第3款的法律适用问题
@@ 刑法第364条第3款规定:”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理论上和实践中对该款应按何罪定罪、其适用范围大小以及如何按照第364条第2款从重处罚等问题存在着许多争议.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实际上涉及到对该款的法律解释问题.因此,笔者将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就上述问题分述之.
刑法第、法律、从重处罚、解释的角度、音像制品、适用范围、解释问题、组织、制作、实践、录像、理论、复制、定罪、电影
D92;D91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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