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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浅论

引用
@@ 一、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产生的一种根据,为许多国家的民事立法所重视.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是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学者根据该条对不当得利的规定解释认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利益,致使他人损害的,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使他人受到损失,如果不采取法律补救措施加以纠正,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中外民事法律无不基于衡平观念或公平正义观念,规定不当得利制度,明确受损失人享有返还不当得利之请求权.

不当得利、不当利益、合法根据、民事法律、正义观念、他人损害、受损、民事立法、民法通则、利益返还、衡平观念、构成要件、公平、法律事实、法律根据、补救措施、请求权、制度、学者、解释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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