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4-3652.2013.04.019
抗战文献进出境交流法律问题研究
按照国际、国外和我国关于抗战文献进出境交流相关法律规定,具有一般出版物属性的抗战文献出境交流只需遵照国际公约相关规定,而具有文物或档案属性的抗战文献则需按照交流双方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方可出境交流.针对当前我国抗战文献存在级别不明、交流载体单一和审批手续过繁问题,应构建全国文化文物档案级别鉴定联合平台、复本或数字化文物载体形式和整合出境交流审批机构等措施,以扫清抗战文献进出境交流障碍.
抗战文献、进出境、交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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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2.16(中国法律)
2012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抗战文献的国际交流机制及合作模式研究"2012ZDLS009
2013-10-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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