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大型平台的个人信息"守门人"义务

引用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规定了大型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即"守门人"义务,该条款也可以称为"守门人"条款."守门人"条款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体系中具有显著的特殊性,《个人信息保护法》以规制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为中心;但第58条规制对象是大型平台,大型平台在第58条语境下并非个人信息处理者,而是一种管理者的角色.第58条仅规制大型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行为,而不规制其自身的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这种特殊性对第58条的解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体现在大型平台违反第58条的法律责任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律责任部分是针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进行设计的,大型平台违反第58条时,其法律责任的确定不能简单套用相关条文.

个人信息保护法、守门人、大型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停止提供服务

41

D922.29(中国法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8VHJ011

2023-06-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3页

111-12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1674-5205

61-1470/D

41

2023,41(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