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查封相对效的体系展开
在《民事诉讼法》《物权法》等法律规范认可的查封绝对效下,司法解释确立的查封相对效长期面临适用障碍.《民法典》允许抵押财产自由转让则为查封相对效的现实适用提供了实体基础,统一登记系统亦为查封相对效提供支持.基于此,2022年《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正式承认查封相对效.在查封相对效的适用上,对债权人而言,只要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碍执行,其就可以主张该行为对其不生效力,但在程序实现上则要在法院作出除权裁定后始行变价;对查封相对效主观范围的确定则要遵循重复查封与优先主义适用个别相对效.对相对人而言,在区分原理下,其与债务人间的债权合同有效;相对人要取得查封财产之物权,则要肯认查封对物权处分的影响只涉及处分禁止,并允许相对人办理物权登记,采取查封公示生效主义,而不适用善意取得.
处分禁止、个别相对效、除权裁定、债权合同、物权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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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5.2(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西南政法大学校级科研项目
2023-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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